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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女友

前女友

“是这样啊。”我低着头回忆着自己所做的一切,或许自己早就有答案了吧。

“嗯,我也觉得应该交给她一个合理的答复了。”我下定了决心。

她忽然一把将我搂到怀里,我有些喘不过气,熟悉的特殊气味在鼻腔里蔓延:“这才对嘛。”她又摸了摸我的头,揉了揉我轻柔的头发。

“回去吧,小朋友。”她拉着我的手,像小时候带着我到处走街串巷时一样。

“你才是小朋友呢。”我吐了吐舌头。

“真可爱呢。”她又趁机踮起脚,在我头上狠狠摸了一把。

或许只有在最亲近的人面前,才会露出可爱的一面吧。

回到院内,已经上了一道辣子鱼丁,重庆菜中比较有名的一道名菜,味道偏激,尽管夏老考虑到我们南方口味偏淡,少放了些料酒和干辣椒,但依然不减它鲜辣爽口的特色,用的不知是鲫鱼还是花鲢,肉质在油炸过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紧致,和鱼自身的鲜味,作为鱼肉爱好者,我和薇薇都津津乐道。

学姐也放开了平时的矜持,看着一大盘的鱼丁,吃了个过瘾。

之后的菜基本都偏辣口,我和姐姐因为祖传的肠胃毛病,并没有吃太多,要了一碗清汤和米饭,也算将就着吃饱了。

学姐见我和姐姐都停下筷子,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,恢复起往日的矜持,开始一口一口得小抿,反观薇薇似乎吃的很开心,我记得她很喜欢吃辣的。

于是姐姐和我开始日常的餐后闲谈,聊起了刚才的话题。

“后来何雨熙找过你么?”姐姐随口提及,引起了其他两位的注意。

“没有。”我的心里有些遗憾,有些怀念的意味。

她是我初中加入乐队的主唱,乐队也是她组建的,托她的福,我也认识了很多人,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,也算是我的初恋吧,只是那时候并不懂事,两人相处了两年,新鲜感渐渐丧失,后来到了初三因为学业的缘故,渐渐疏远了。

但那段日子回想起来,总觉得很美好。

“后来她似乎换了电话,原来的手机号也打不通了,OO号也一直回复,渐渐就淡了。”我放下筷子,叹了一口气。

薇薇似乎想起了什么,恶狠狠的咬起筷子。

“就是那个喜欢带项圈的中二女么?”

我记得她当时看到我每天和何雨熙在一起练习,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了。每次我们练习的时候,她都在一边带着耳塞写作业很是可爱呢。

“那你还是忘不掉么?”她似乎想诱导我说出我拒绝薇薇的另一个理由。

不过我本来就准备坦白,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,毕竟男人痴情也不是什么坏事。

我很坦诚回答道:“嗯,忘不掉。”

薇薇趴在桌子上调侃道:“诶,真痴情呢,那要是我有一天忽然离开,你也会一直这样记得我嘛?”

“不会。”我果断地回答道,想故意逗逗着她。

“我咬死你。”她向我扑了过来,整个身子的重量压到了我的上半身。

“别,别,别我胳膊还没好。”我赶紧把右臂藏在身后。

“感情真好呢。”姐姐在一边捂着嘴笑道。

只有学姐在默默念念道:“何雨熙么,感觉好像在哪里听过?”

夏老这时候带着一身油烟出来:“哈哈,年轻人真有活力呢。”

薇薇愣了一下,立刻不好意思地停手了。

毕竟不能丢人丢到外人这里,更何况是自己学校的客座教授,当然想留个好印象。

饭后,和夏老聊了一些学习上的事,夏老也很热心表示能帮上忙的可以去找他,之后的人情世故就交给姐姐了。

薇薇吃饱了后,整个人趴在我肩上,懒洋洋地晒着太阳。

“下午去哪玩啊?”她自顾自问着,看她这个状态总之不能让她一个人乱溜达就是了。

“随你,你想去哪?”我换了个姿势站着,想要摆脱这个负担。

她索性直接将整个人靠在我背上,借我的力将自己支撑起来。

“那去体艺馆那边看看吧,人挺多的,好像很好玩。”

“行。”

一行人在夏老院子里休息整顿好后,便出发了,路边的风很舒服,步行在秋天总会有些收获吧。

秋天自在的凄凉,有些自作多情地吹着风,即使是人群密集的地方,也能让人感受到季节的悲凉。她就像一个抑郁的女孩,孤独唯美。即使看不到落叶,也能让人感受到秋天独有的特色。

半个小时走走停停,有些累了,不过也总算到了,我们在路边找了两个靠在一起的长凳坐下,薇薇和我坐在一起,学姐和姐姐并肩坐着,似乎在讨论着未来规划的事,我和薇薇对这些事并不是很感冒,两个人仰着头,看着叶子片片掉落。

“我们来看下一片叶子先砸到谁的脸。”薇薇的声音绵绵。

“你是不是傻……算了,无聊也是无聊着。”我也抬起头,看着头顶的一枝树叶。

它们都是只是在风中轻轻摇晃,并不想落下,或许还不是时候吧。

盯了不知多久,感到左肩有些负重感。

她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,长长的睫毛耷拉了下来,眼角低垂,均匀地呼吸着。

可能今天吃太多了,看着她毫无防备样子,确实让人放心不下呢。

我也闭上眼小眯了一会。

“醒醒。”不知过了多久,被姐姐唤醒。

“你看你俩。”嗯,我发现我正东倒西歪地坐在长凳上,薇薇因为忽然没有我的支撑,将脑袋枕在我大腿上。

我揉了揉她的脸,“起床了,三点啦,你还逛不逛了。”

她脸上带着浅浅的睡印,脸因为长时间枕在我腿上的关系,有些积血淤红,她似乎还有些迷糊。

到了这个时间,人渐渐多起来,不少喜欢唱歌大学生在这里唱歌,有的拖着笨重的音响和话筒,有的带着小蜜蜂,有的索性直接背着吉他边走边弹唱。

这氛围真让人怀念呢,人们伴着歌声自顾自走着,偶有人停下来拍照,人们似乎并不在意这群唱歌的年轻人,但那些年轻人也不在意,他们只是想让别人听到自己的歌声而已。即使廉价的设备,也无法掩盖他们清澈干净的声音,自信与坚持,永远是梦想最好的武器。

“害,真有我当年的风范。”这是我对他们的最高赞叹。

姐姐打理着自己白色的长发扑哧笑出来了:“你当年可把爸妈急死了,周末找不到个人,天天在外面鬼混。”

“哈哈哈,好歹混到了一个驻唱证呢,那时候激动了好久,你看他们这些没证的,一会城管就来把他们赶走。”我有些得意,像个小孩子卖弄自己的玩具一样。

“那你可真了不起哇,这不上去唱一个?”一双纤细的手按着我的肩膀,将我推到一个弹吉他的小哥面前,看他的一身装备倒也算是专业,雅马哈的吉他,罗兰的音响。

虽然都不是顶尖的品牌,但作为一个街头艺人来说,已经足够了,乐器不在于品质材料和质感,更多的在于磨合后的感觉,就像人和人的关系一样,我喜欢你,但并不代表有一个和你完全一样的人,我还会去喜欢她,我喜欢的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。

熟悉了彼此的呼吸和心跳后,真正需要做的就只有闭上眼去感受。

“小哥,能把吉他借我家弟弟试一试嘛?”

小哥似乎有些没反应过来,毕竟一个人唱歌唱久了,忽然被人答话很不适应,更何况是一个白发碧眼的美女呢。

“当然可以了。”他郑重地将自己的吉他交付于我。

我借过调音器,简单的夹住六跟弦,感觉很生疏,却又像是老朋友的感觉。

可能因为不是自己的吧。

我简单得弹着许嵩的《认错》的伴奏,指法有些生疏,谱子也渐渐忘记。

凭着感觉来吧,毕竟早就忘了。

脑海中忽然闪出Ne-yo的《so sick》,很不错的曲子呢?属于那种较低的难度,却能唱出感觉的老歌了。

我清了清嗓子,想要找回从前的感觉。

唱歌嘛,最重要的是感觉。

我努力控制着气息的平稳,将气息从腹腔缓缓吐出。

而薇薇早已架好了手机,学姐在一旁颇有兴趣地看着。

并没有故意去找声音,而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哼着。

“Do do do

do do do do-do, Gotta change my answering machine……”

仅仅是一首简单的歌,演唱和弹奏并没有过多的技巧,和弦也没有难度,我唱的很认真,声音缓和,并不过分低沉,保持着自己音域的同时,加入自己的一些对歌曲的理解。

也唤醒了一些对于从前的回忆,挺感概那时候在路边吹着风的日子,没有人理解,只有几个朋友互相支撑。

我并没有丝毫怯场,这虽然是一首简单的歌,但我尽可能发挥着我剩下的才能和记忆。小哥情不自禁地也跟着哼起来。

唱着,唱着,想到了一些人,很多事。

人群或忙于奔波,或忙于娱乐,这大多与我无关。

也渐渐有人停下来观望,我坐在广场的花坛上,吉他挂在腰间。

用富有感情的声音去审视来来往往的冷漠人群。

周围有不少艺人停下歌唱,像我这边走来,薇薇似乎很高兴,姐姐和学姐很惊讶,没想到我唱的这么好。

我并不在意,低头唱着,看着面前各色的鞋子走过,有的在我面前停下,有的在不安的徘徊。

渐渐找到从前的感觉了,不过这次是我自弹自唱,从前我只需负责弹和和声便可,唱歌的女声会自然跟上我指尖的节奏。

这三分钟很漫长,也很快,但值得庆幸大家都记住了我。

不知道她是不是会记住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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